一、项目名称:****法治庭审栏目制播及全媒体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项目编号、标包:****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30.0000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法治庭审栏目制播及全媒体服务项目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1.意向承接主体资格要求:本项目为市级属地定制化法治宣传项目,侧重本地化深耕服务、市域专属定制创作、快速属地应急响应,不适用省级媒体全省通用化、跨区域流水线服务模式,具体条件如下:(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具备有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拥有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制作、播出相关合法资质;熟悉本项目相关业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履行本项目合同;(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间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5)近3年具备公检法、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项目业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2.应提交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意向承接主体必须在2026年07月22日08时30分至2026年07月24日17时00分(**时间)去**市**区经十西路28293****支队消防执勤公寓2#1#101******公司登记、获取定向委托文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用查询截图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或以上要求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126.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意向承接主体未按上述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购买定向委托文件导致无法参与评审的,由意向承接主体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6-07-22至2026-07-24(**时间)。
2、地点:**市**区经十西路28293****支队消防执勤公寓2#1#101。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卢经理
2、联系方式:187****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