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5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省****公司持有的位于**市城****路30号2号楼4套住宅公开招租,具体标的情况如下:
| 标的 |
房号 |
楼层 |
面积(㎡) |
户型 |
招租价格 (元/年/套) |
装修 |
保证金 (元) |
| 1 |
621 |
2 |
126.89 |
三室两厅两卫 |
15226.8 |
中等装修 |
3000 |
| 2 |
622 |
2 |
126.89 |
三室两厅两卫 |
15226.8 |
中等装修 |
3000 |
| 3 |
631 |
3 |
126.89 |
三室两厅两卫 |
15226.8 |
中等装修 |
3000 |
| 4 |
632 |
3 |
126.89 |
三室两厅两卫 |
15226.8 |
中等装修 |
3000 |
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承租条件详询**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com,有意承租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本项目接受异地网络报名),公告期为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3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6年8月3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4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报名地点:**市城**五四西路67号**光大厦A座15楼。
项目简介:
该项目位于**市城****路30号清风苑小区内2号楼4套住宅,住宅小区属城**核心区域,采用一梯两户布局,竣工于2008年,产权性质为70年商品房,绿化环境良好,停车方便,周边配套成熟,****商贸城、****广场等,社区底商配套齐全,满足日常购物消费、生活所需;城南新区临街旺铺属城南新区核心繁华地段,****中心,人、车流聚集,客流量极大,周边商业成熟,投资自营的首选区位。
区位图
标的室内图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房屋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勘查后参与报名,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情况为由产生纠纷;
2.承租方方竞得本项目内标的后,承担房屋所产生的物业、水电暖等费用;
3、具体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意向承租人需到现场勘察并签署《实地勘察确认书》作为报名的先决条件。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签署《网络竞价结果通知单》,与出租方共同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缴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5、该项目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空置当中,本次招租标的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招租标的权证、产权性质、涉诉情况、权利限制、标的结构及招租标的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并同意资产按现状进行交付,所涉欠缴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了解。如意向承租方在**省产权交易市场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欠缴费用承担事项,竞价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承租价款和租赁交接。
7、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前往项目实地勘察,转让方予以配合。意向承租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一经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有租赁能力,并能按合同约定租赁资产。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拒付承租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招租标的。
9.付款方式:按租赁双方合同条款支付。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198****8096
审核负责人:汪先生 177****1124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0971-****015
监督负责人:倪先生 155****7171
**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