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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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升基层农技公共服务效能,依据上级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1.从事种植产业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具有农业科技示范作用的新型经营主体。

2.自觉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主动配****中心工作,乐于向周边农户分享种植技术。

3.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农业生产、具备一定文化水平、乐于助人、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手机线上平台接收农技信息、主动接纳、应用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能够按照农技指导开展标准化种植。

4.种植转基因玉米1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优先遴选。

二、申报材料及审核要求

1.营业执照、土地流转认定手续、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2.填写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见附件)经行政村支部书****村委会公章。

3.申报表及申报材****政府严格审核,主要领导在申报表签字,****政府公章。

三、申报程序及时限

1.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各镇(街道)筛选、审核确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后,在辖区公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县级备案报送:各镇(街道)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全套申报材料,****农业农村局备案;

3.报送截止时间: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4日前提交完毕。标书代写

四、公示认定

市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道)上报科****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五、惩戒措施

凡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者,拉入农业项目黑名单,取消实施农业项目资格。

附件:下载**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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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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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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