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锅炉燃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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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锅炉燃料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市英红镇英红园起步区春早路与英红大道交叉口西北100米****用地范围内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英红镇****园区内)英红园起步区春早路与英红大道交叉口西北100米(****用地范围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24分43.404秒,北纬24度18分46.282秒,项目性质属扩建,不新增用地面积以及建筑面积,总投资10万元,依托现有项目已建成的锅炉房,仅对供热燃料使用量进行扩容,天然气用量从现有287.2万m3/a扩建至1091.76万m3/a,主体工程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种类及用量、产品方案与产能规模均保持不变,生产线设计产品产能仍为PU合成革1500 万米/年;本项目厂区总面积仍为4.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仍为1.5万平方米,其中锅炉房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513.24平方米。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