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我单位”)于2026年4月委托****(以下简称“评价单位”)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于2026年4月16日对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现评价单位已按相关要求编制完成《****病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单位拟按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已于2026年2月9日取得《**白族****委员会关于对****病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社会〔2026〕46号),项目代码:****。本工程主要对1号楼、3号楼、4号楼等3栋建筑进行改造,改造后总床位数为900床。同时拆除现有8号楼和9号楼,对供水设施、消防设施以及化粪池进行提升改造,****处理站、事故池、医废暂存间以及污泥暂存间。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BOFC27OLMDRDnGx9b7k4Ow
提取码: crkr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kfx_zmOKenQez26WBxGng
提取码: u9kx
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办公地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公示期自2026年7月22日起,公示期内,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省****市龙溪路26号;
邮编:671000;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35****0350;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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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