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年度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7月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7月21日上午09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市**区三孝口街道**路233号建材大厦
成交金额:92652元(大写:玖万贰仟陆佰伍拾贰元整 )
本项目无最低报价被否决情况。
评审委员会名单:金波(组长)、苏克宝(专家)、张跃新(专家)、张玉好(业主)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沿矿路谢四中院内
联系人:张玉好;联系方式:189****85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国庆中路尚城公寓1612号
项目负责人:刘士勤;联系电话:139****5067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收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其他。
特此公告。
**市**区城市管理 **晖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行政执法局 ****公司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