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无任何机械及人员伤害事故。
(2)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3)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4)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因成交供应商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5)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6)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在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未设置明显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提示标志等和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由此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施工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二、相关标准: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意外保险,要求施工人员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管理或施工不当等造成的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全权承担。
三、技术规格:(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成交供应商必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重**全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中无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保修要求:质保期二年,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质保期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工作量后,先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结算付款的凭证之一。
(3)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报价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本项目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