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我镇国有闲置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现****服务中心服务用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概况
房屋权属单位:****
房屋名称:****服务中心服务用房
建筑面积:2016.86㎡
评估月租金底价:6656.00元/月
备注:本次出租标的不含房屋内部设施、设备,房屋按现状对外出租。
二、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人基本条件
具有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承租人须实地踏勘房屋,充分知晓房屋权属、建筑现状、配套情况,自愿按房屋现状承租。
2.租赁用途要求
(1)优先承接养老服务、便民服务、社区公益类经营项目;
(2)经营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民政及乡镇管理相关政策;
(3)严禁从事违法违规、易燃易爆、污染环境、高噪声扰民、存在重**全隐患、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具体约束条款以双**式租赁合同为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办公室
3.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怡
咨询电话:(0851-****0004、183****5686)
四、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自然人承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承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报名的,须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租方;同等经营条件下,原房屋实际使用人享有承租优先权。
六、竞租规则
1.公开报名期结束后,仅产生1名有效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协议租赁方式,租赁月租金不低于6656.00元评估底价,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2.公开报名期结束后,存在2名及以上有效意向承租人的,组织现场竞投,以月度租金报价高低排序,最高报价者为竞得承租人。
七、其他说明
1.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房屋改造维修、违约责任等全部事宜,以双方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2.本次招租全部工作由****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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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