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物化补助
2.采购需求:用于**省协同推广计划项目中棉花使用的催熟脱落叶剂,登记适用作物需明确为棉花。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资格审查贯穿采购全过程;(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需提交的材料
供应商需按顺序装订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标书代写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良好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7.有效期内的农药登记证;
8.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商);
9.农药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注:以上材料请确保真实、有效、清晰。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征资格,并列入我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四、报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一轮报价方式,报价有效期3个月。
2.本项目成交方式为低价中标,最高限价为200000元,高于此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3.公告期限: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4日。
4.报价方式:请于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将报价材料送至**市滨**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2019室,逾期送达的报价材料将不予受理。
5.供应商需说明的其他事项可在报价单中备注。
五、其他
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15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将货物交付至采购方指定地点(涉及**市3个县区)。
2.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供应商完成供货,且经采购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确认货物质量及数量均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10月底棉花采收工作全部完成,且各实施主体未反馈任何质量问题后,采购方向供应商一次性付清剩余10%尾款。
3.供应商需安排专业人员提供田间使用指导,全程跟进应用效果,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药害等突发问题。
4.提供产品质量保障承诺,若因产品质量不达标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付责任。
5.有效成分实测含量严格匹配本次采购说明的有效成分含量,除 NY/T****2016 ****实验室检测合理误差范围之外,超出国标偏差范围的偏高或者偏低均不予接受。供应商不得刻意提高或降低有效成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郝主任、韩主任
联系电话:188****0702、153****8773
附件1:
报价单
| 项目名称 |
****“**省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物化补助”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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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内容及要求 |
名称 |
有效成分 |
规格 |
采购量 |
品牌 |
单价(瓶) |
总价(元) |
总计(元) |
备注 |
| 噻苯﹒敌草隆 |
总有效成分:540g/L; 噻苯隆含量:360g/L; 敌草隆含量:180g/L; 剂型:悬浮剂 |
250m1/瓶 |
1000瓶 |
1.理化性能:药液流动性好无沉淀,配无人机、高地隙拖拉机吊喷作业,不会堵塞喷头,二次稀释后可均匀附着在棉株上中下部叶片。 2.应用效果:施药后6天脱叶率85%以上,10天脱叶率92%~96%,不造成棉铃脱落、纤维品质损伤,适配**9月中下旬白天24~28℃、夜间13~16℃的气候条件。 3.最高限价为200000元,高于此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4.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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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烷基乙基磺盐 |
成分:烷基乙基磺盐 含量:280g/L; 剂型:可溶液剂; |
1L/瓶 |
1000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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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烯利 |
成分:乙烯利; 含量:40%; 剂型:可溶液剂; |
4kg/瓶 |
1000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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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含税及其他一切费用) |
小写: 元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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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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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良好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省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物化补助”采购询价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随时接受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致****:
我方在参加****“**省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物化补助”采购询价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征集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
特此承诺。
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省协同推广计划项目物化补助”采购询价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随时接受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