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省昭****商行会议室
拍卖时间:2026-08-12 14:30
预展地点:**省**市**县
预展时间:2026-08-10~2026-08-11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6年8月12日下午14:30在****会议室公开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 序号 | 房屋名称 | 土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房屋用途 | 建筑面积(㎡) |
| 1 | 红卫街综合楼(红卫街8号) | 出让用地 | 商务金融用地 | 356.90 | 综合用房 | 473.88 |
| 2 | **北路27号招待室1栋1单元402室 | 出让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13.09 | 住宅 | 60.61 |
| 3 | **北路27号招待室1栋1单元302室 | 出让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13.09 | 住宅 | 60.61 |
二、展示时间:2026年8月10日—8月11日。
三、展示地点:**省**市**县,标的物原地。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查验标的物的现状,竞买成功后视为买受人已接受标的物的现状。
四、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上午9:00—12:00现场报名。
五、竞买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一份保证金可竞买所有标的物。
六、拍卖保证金:贰万元(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银行转账。
七、保证金缴纳汇款账户:
户名:****
账号:730********60012。
开户行:******银行****公司洒渔支行)。
八、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12:00时。标书代写
九、成交约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冲抵拍卖佣金,多退少补,当日补全。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因买受人未按时付款导致的延误,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委托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委托拍卖标的物所有权属证明移交买受人。如买受人未能按时付款,委托人有权延迟移交所有权属证明,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或流拍(保证金归委托人所有)。
十、公司地址:**省**市******委员会李家湾村418号。
十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谢先生135****5766
****商行:陈先生138****9478
****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