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084号)
二、项目名称:**山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迎客松大道一号复地南都荟12楼
成交金额:****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山区域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山区域物业管理,包含安保、保洁等。具体岗位安排、岗位职责、服务范围、服务要求等。 服务要求:服从采购人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3年(1+1+1)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齐友良、戴乐、李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收费标准:(1)如中标金额在 100-500 万元内: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1.2% +(中标金额-100 万元)×0.48%;(2)如中标金额低于 100 万元,则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2%;(3)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13766.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成交供应商业绩:①芦花荡公园北区日常管养项目;②十里江湾人民公园日常物业管理项目。
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5.40分。
5、被否决单位及原因:①**宇禾****公司文件中未见磋商文件中“*4.响应供应商应考虑到**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要求,如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单年度响应总价)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应该提供书面说明,磋商小组认为其说明合理的,报价评审通过,否则认定其响应无效。成交后如国家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文件执行。同时响应供应商的各项目报价中的人工费应包括执行国家法规所有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各类慰问费等。(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不符合磋商文件中符合性审查的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标处理。②**嘉和****公司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5%,确定为异常低价。提供的解释为报价时手误,****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单位无效。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九华北路宜居秀水**西门南侧 1 号楼
联系方式:189****4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无城镇碧桂园翡翠华府天汇门面房121号
联系方式:181****5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文迪
电 话:181****510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