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集中供养智障服务对象和寄养对象,履行托底民生保障的民政职能。目前共有寄养对象共317人(老年科187人,精神科130人),为确保采购人服务对象护理安全和提升护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采购人拟在老年科一病区、老年科三病区和精神科一病区(目前在院317人)开展“暖心”护理服务项目。
鉴于2025年老年科病区引入第三方服务后护理质量有所改善的经验,为提升服务对象生活护理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照护安全与规避风险,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第三方护理团队专业护理服务,为采购人老年科一病区、老年科三病区和精神科一病区服务对象(共计在院317人)提供专业的优质护理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相关标准: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三、技术规格:详见附件采购需求。1.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起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2.服务地点
****老年科一病区、老年科三病区、精神科一病区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权利与义务:
(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中标人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采购人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有权定****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采购人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按照双方协商后的内容进行修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中标人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采购人承担的其它责任。
(二)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合同的约定向采购人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中标人承担的其它责任。
4.中标人及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法犯罪行为,由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5.合同期间,中标人须按国家法律法规为派驻工作人员缴纳社保,中标人工作人员发生工伤或其它意外伤害或劳资纠纷等任何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中标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采购人、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或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7.中标人派驻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无法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换人。
8.中标人须按合同约定足额派驻合规工作人员,本合同总金额****492.25元,共派驻护工44人,另派驻管理人员3人,共47人,核定人均月费用为固定扣款基数。人员缺岗超7日(含7日),按人均月费用÷30×实际缺勤天数核算扣款,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需持证上岗人员无证上岗、证件过期或不符岗位要求的,按缺岗同等标准扣款。所有扣款一律冲减当期合同支出,当期结清核销,严禁挂账、延后及跨期结算抵扣。
9.中标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合理的护理工作任务。
违约责任:
1.采购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当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若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若采购人迟延支付中标人合同款项,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约定逾期利息利率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采购人需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中标人支付逾期利息。
2.采购人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中标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4.中标人违约责任:
(1)由于采购人接受上级各部门检查较多,如因护理服务不到位原因导致采购人受到上级通报或批评的,视为违约,扣除合同款2000至5000元,年度内累计出现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因此解除合同的,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将考核结果报至监管部门。
(2)采购人护理部负责对中标人的管理工作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中标人需二十四小时保持手机畅通。重要时期或紧急工作安排时(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手机打不通,视为违约,按200元每次扣除合同款。
(3)中标人派驻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相关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中标人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给患者、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中接触到的采购人的保密信息及照护的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中标人有义务与责任确保保密信息能处于保密状态,即以其自身同等性质保密信息的保护程度且不亚于合理的保护程度来保护采购人的保密信息及照护的服务对象个人信息。在本项目的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之后,中标人及其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中标人履行合同项下所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悉的公开信息为止。中标人有义务与因工作关系获悉保密信息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要求该等员工履行保密义务,因该等员工发生泄露、透漏保密信息或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用途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时,视为中标人违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内,该等员工与中标人解除劳动关系的,中标人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5)如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或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提供服务,每迟延一天,按本合同总金额的0.0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如延迟达3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继续赔偿。
(6)中标人不履行双方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且中标人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中标人整改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的,或经采购人判断无法整改的,视为中标人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继续赔偿。标书代写
(7)中标人承诺合法用工,中标人对其安排人员均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