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省**市获泽河(**段)幸福河湖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F03/F04窗口)
邮编:04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省**市获泽河(**段)幸福河湖建设工程 | **市 ** | ****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市**县获泽河(**段)河滩地内,工程主要包括三部分。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水域空间修复。获泽河涧河村上游水源地出口-涧河桥段水域空间保护修复2.92km,生态恢复3.36万m2,过水路面改造2座,板桥改造2座,生态跌水堰1座,防冲刺墙10座等;(二)文化保护传承与挖掘。生态铺装255m2,绿化工程375m2,幸福河湖长廊1处等;(三)获泽河-土沃河**汇合处治导线范围内生态恢复工程。 |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各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以免造成周围植被、土壤的大面积破坏和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前对施工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就近堆放于施工作业带内,待施工完毕后进行回填和返还;对于临时占地破坏区,项目建设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导流建设围堰进行拆除并及时清运,对河道施工带进行平整并恢复原有河床。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作业,采用围堰围护,分段施工的方式,避免大面积施工造成河流大面积的扰动,对下游河流水质造成冲击;基坑排水经排水沟收集沉淀后排入主河道,禁止直接将含较高悬浮物的基坑涌水排入主河道;禁止将车辆冲洗水等施工废水排入河道,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防止设备漏油遗撒在水体;禁止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废排入主河道;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设“隔油池+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加强施工管理及废水防治措施管理,避免施工废水、基坑排水对河流水质造成冲击,减少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实行分段施工,按照《**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行“绿色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物料运输车辆需采用封闭箱式、集装箱式国六标准的清洁能源车辆,尽量选在冬季、春季进行清淤,向河道淤泥层投加微生物促生剂;加强施工管理及施工人员培训,尽量减少施工扬尘及施工废气对周边村庄及河流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回填摊铺至堤两侧,就地消化,禁止土方外运;产生的淤泥用于生态恢复区域的种植土;禁止建设垃圾随意处置,由第三方综合利用或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优化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目标时限速、禁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