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凯信转椅配件厂(普通合伙)年产100万套转椅配件生产线项目

审批
浙江-湖州-安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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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普通合伙)
913********254439K汪建国
汪建国**省**市安**
安**递铺街道老庄共富产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普通合伙)年产100万套转椅配件生产线项目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省**市安** 安**递铺街道老庄共富产业园
经度:119.642990 纬度: 30.695420****环境局****分局
2025-09-25
湖安环建〔2025〕84号****
2025-09-292800
40****(普通合伙)
913********254439K****(普通合伙)
913********254439K******公司
****0501MA28CE2G5X2026-01-02
2026-01-082026-07-14
2026-06-052026-07-15
https://ajhbks.****.bz/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建迁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0万套转椅配件年产90万套转椅配件
企业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00万套转椅配件,由于目前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尚未达到环评中的设计配置数量,同时根据验收期间企业实际产能进行折算,其目前实际产能为年产90万套转椅配件,尚未达到设计产能。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塑料配件原料:主要为塑料粒子、碳酸钙颗粒、色母料(均为新料); 混料:项目原料通过密封式螺杆旋转上料搅拌设备进行密闭搅拌处理; 烘干:原料经混合后通过管道进入独立烘干机进行烘干,电加热,烘干温度为80℃左右,用于烘干水分; 熔融挤出:烘干后的原料进入注塑机闭合的模具腔内,通过加热、保压将塑料粒子进行加热熔融,熔融温度控制在160-200℃之间,熔融后的塑料熔体通过注塑机螺杆头部对熔体施加80-100Mpa的压力,使之注射进入模具内腔,注射时间为约为3S,之后在模具内部保压,保压压力控制在40-50Mpa之间,保压时间约为40s。 冷却成型:将保压后模具腔内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修剪检验:冷却后手动修剪毛刺,并经质检淘汰残次品。 破碎:质检工序淘汰产生的次品及挤出修剪过程的边角料,经收集送至碎料设备进行碎料处理,采用刀片旋转切割碎料方式将次品加工成0.5~1cm,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混料工序。 塑料配件成品:合格的塑料配件进行打包入库,待后续使用。塑料配件原料:主要为塑料粒子、碳酸钙颗粒、色母料(均为新料); 混料:项目原料通过密封式螺杆旋转上料搅拌设备进行密闭搅拌处理; 烘干:原料经混合后通过管道进入独立烘干机进行烘干,电加热,烘干温度为80℃左右,用于烘干水分; 熔融挤出:烘干后的原料进入注塑机闭合的模具腔内,通过加热、保压将塑料粒子进行加热熔融,熔融温度控制在160-200℃之间,熔融后的塑料熔体通过注塑机螺杆头部对熔体施加80-100Mpa的压力,使之注射进入模具内腔,注射时间为约为3S,之后在模具内部保压,保压压力控制在40-50Mpa之间,保压时间约为40s。 冷却成型:将保压后模具腔内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修剪检验:冷却后手动修剪毛刺,并经质检淘汰残次品。 破碎:质检工序淘汰产生的次品及挤出修剪过程的边角料,经收集送至碎料设备进行碎料处理,采用刀片旋转切割碎料方式将次品加工成0.5~1cm,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混料工序。 塑料配件成品:合格的塑料配件进行打包入库,待后续使用。
生产设备:企业产品产量未达到审批数量,原环评审批注塑机50台、搅拌机6台、烘料机50台。实际配备注塑机45台,较环评审批情况注塑机少5台;实际配备搅拌机5台,较环评审批情况搅拌机少1台;实际配备烘料机45台,较环评审批情况烘料机少5台。其他设备配置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原辅料消耗:企业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00万套转椅配件,由于目前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尚未达到环评中的设计配置数量,其目前实际产能为年产90万套转椅配件,尚未达到设计产能,相应的原辅料消耗低于环评审批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建设完善的厂区给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做好清质污水综合利用工作,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委托********处理厂处理,待污水管网铺设后,纳管至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区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排放口满足标准化排放口要求。冷却系统排水纳管执行GB31572-2015中相应标准及限值,生活污水纳管执行GB8978-1996中相应标准及限值,其中氨氮执行DB33/887-2013中相应排放标准及限值,并满足标准化排放口要求。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须提高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和管道化水平,优化废气收集处理和排气筒设置方案,严格控制各环节废气污染物排放。注塑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投料粉尘、破碎粉尘处理后排放,项目各类废气排放执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GB31572-2015、GB16297-1996、GB37822-2019、GB14554-93等标准和相关限值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台。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等相应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理,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应标准要求。危险固废须按照GB18597-2023等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规范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根据《环评报告表》结论,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环境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7t/a,其他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执行,项目主要污染物替代削减来源见《安**新增排污总量调剂联审表》中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平衡建议。项目建设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污染物排放有偿使用与交易、环境保护税缴纳等相关事宜,(一)废水: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清运至******公司集中处理。注塑冷却水经冷却设施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排放。 (二)废气: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破碎粉尘、投料解包粉尘。注塑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破碎粉尘、投料解包粉尘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企业注塑车间相对密闭,注塑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送至2套处理能力均为12000m3/h的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尾气通过高为30m的排气筒排空。塑料次品及边角料破碎过程产生的极少量粉尘,工位附近自然沉降,外溢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解包投料过程产生的极少量粉尘,车间内沉降,外溢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采取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位置,平时关闭门窗,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噪声排放。 (四)固废: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废包装材料、次品、废滤网集中****公司回收,不排放;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塑料配件的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企业设置有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暂存场所各一处,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论述注塑废气排放高度为25m,实际注塑废气处理设施位于楼顶,其排放高度为30m。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48 0.108 0.12 0.048 0 0.108 0.06
0.024 0.043 0.048 0.024 0 0.043 0.019
0.001 0.002 0.002 0.001 0 0.002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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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8 0.214 0.7 0.033 0.644 0.559 -0.46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预处理 ******公司纳管标准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清运至******公司集中处理。注塑冷却水经冷却设施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排放。 监测结果显示: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pH、CODcr、氨氮、总磷的各次检测值均能满足******公司纳管标准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企业注塑车间相对密闭,注塑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送至2套处理能力均为12000m3/h的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尾气通过高为30m的排气筒排空。 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两套注塑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标准限值要求限值要求,出口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市木业、****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中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理,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应标准要求。危险固废须按照GB18597-2023等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规范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废包装材料、次品、废滤网集中****公司回收,不排放;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塑料配件的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企业设置有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暂存场所各一处,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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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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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VOCs的排放量为0.7t/a,原有项目环评许可VOCs的排放量为0.378t/a,由于企业搬迁后该部分总量可供本次项目使用,因此本次迁建后项目新增VOCS的排放量为0.322t/a。根据《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46号):“对于重点控制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市属于重点控制区,故污染物替代削减比例按1:2进行核算,则本项目替代削减值为:VOCs:0.644t/a,可通过区域平衡替代削减,****园区范围内区域平衡,由生态环境部门调剂项目涉及总量污染物为CODcr、氨氮、VOCs三项。 环评给出的本项目CODCr纳管值为0.36t/a,排入自然水体总量建议值为0.048t/a,氨氮纳管值为0.024t/a,排入自然水体总量建议值为0.002t/a,给出的VOCs总量建议值为0.7t/a(有组织排放量0.45t/a)。 项目排放的废水仅有职工生活污水一项,企业目前实际产生生活污水清运至******公司,经******公司处理后CODcr和氨氮纳管排污量和达标外排环境量,均未出现超量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由于无法核算无组织排放量,因此本次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与环评中给出的有组织排放量进行对比,环评给出企业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45t/a(企业实际产量为审批的90%,因此有组织审批排放量为0.405t/a),根据检测报告进行核算,项目非甲烷总烃的实际排放量为0.214t/a,即企业VOCs实际排放量为0.214t/a,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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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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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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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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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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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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