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多功能录播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多功能录播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1 |
虚拟录播室主机 |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含培训时长)交付并验收完毕 |
** |
录播设备(虚拟录播主机及其配套软硬件)部分 |
| 2 |
虚拟录播管理软件 |
套 |
1 |
||||
| 3 |
****工作站 (含非线性编辑系统) |
套 |
1 |
||||
| 4 |
高清摄像机 |
台 |
2 |
音视频设备部分 |
|||
| 5 |
摄像机支架 |
个 |
2 |
||||
| 6 |
无线话筒 |
套 |
2 |
||||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7 |
桌面播音话筒 |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含培训时长)交付并验收完毕 |
** |
音视频设备部分 |
| 8 |
调音台 |
台 |
1 |
||||
| 9 |
提词器(含支架) |
套 |
1 |
||||
| 10 |
监听耳机 |
个 |
2 |
||||
| 11 |
监听音箱 |
台 |
2 |
||||
| 12 |
导播显示器 |
项 |
1 |
||||
| 13 |
观摩显示器 |
台 |
1 |
||||
| 14 |
LED平板柔光灯 |
个 |
24 |
灯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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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LED聚光灯 |
个 |
8 |
||||
| 16 |
安装人工及灯光辅材 |
项 |
1 |
||||
| 17 |
主持桌椅 |
项 |
1 |
其他杂项部分 |
|||
| 18 |
控制台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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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NAS存储服务器 |
台 |
1 |
||||
| 20 |
空调(录播间) |
台 |
2 |
||||
| 21 |
空调(导播间) |
台 |
1 |
||||
| 22 |
新风系统 |
套 |
1 |
||||
| 23 |
平面电动背景轴 |
套 |
1 |
||||
| 24 |
综合布线 |
项 |
1 |
||||
| 25 |
蓝/绿箱装修 |
套 |
1 |
||||
| 26 |
墙面基层及隔音装修 |
项 |
1 |
||||
| 27 |
顶面基层及隔音装修 |
项 |
1 |
||||
| 28 |
录播室专用抠像地胶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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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墙面龙骨基层制作 及减震处理 |
项 |
1 |
||||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30 |
多阻尼轻质隔墙 及封窗 |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项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含培训时长)交付并验收完毕 |
** |
其他杂项部分 |
| 31 |
应急照明灯 |
套 |
1 |
||||
| 32 |
正在录制灯 |
套 |
1 |
||||
| 33 |
地面铺设地板 (导播间)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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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单向透视玻璃观察窗 |
项 |
1 |
||||
| 35 |
隔断施工 |
项 |
1 |
||||
| 36 |
隔声门 |
项 |
1 |
||||
| 37 |
导播间普通外门 |
项 |
1 |
||||
| 38 |
窗帘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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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50.00万元;
3.最高限价:50.00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7月29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省**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8月12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代理机构地址):**市(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2026年8月12日10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代理机构地址):**市(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现场踏勘
(一)组织现场踏勘
时间:2026年7月31日09:00:00(**时间)
地点:**省**市**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6****1621
具体踏勘地点、流程需提前咨询李老师。
要求:采购单位统一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进行现场踏勘。①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现场勘查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踏勘则不需提供),到本项目指定地点按规定的时间集中进行现场踏勘(过期不候);②采购单位依法客观公正回答各投标人现场提出的问题;③采购单位组织供应商签到,查验踏勘人员的有关证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现场勘查授权书)。签到时采购单位不得要求供应商勘察人员提供其本人或供应商其他相关人员联系方式;④参加踏勘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信息,采购单位应安排专人保管,按涉密信息进行管控;⑤从供应商签到开始至现场踏勘完毕,采购单位应有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并全程录音录像;⑥投标人踏勘现场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⑦现场踏勘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采购单位联系人在现场勘察确认书上共同签字确认。
注意: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老师
办公电话:020-****0607
移动电话:136****5544
十一、受理、处理投诉申请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助理/李助理
办公电话:0773-****276/0773-****272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吴老师
办公电话:020-****0609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