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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3352741 | 建设单位法人:丘远海 |
| 丘远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县 |
| **县**镇长旺村岭头队 |
| ****胶合板生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4-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21-C2021-胶合板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县 **壮族自治区****县 |
| 经度:110.277778 纬度: 22.5672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20 |
|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5〕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3352741001X |
| 2025-1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335274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335274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542539W | 竣工时间:2026-04-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00立方米胶合板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年产6000立方米胶合板 |
| 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进行验收,本次验收项目一期,因此项目尚未达到环评设计产能,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打圆、旋切:将外购的原木由传送带送至旋切机进行打圆、旋切等下料处理。旋切工序会有粉尘、噪声和边角料产生。 ②烘干:由于旋切后的单板含水率较高,必须将单板干燥到单板含水率在10%以下,本项目单板采用锅炉蒸汽间接烘干的方式。项目蒸汽锅炉燃料为生物质燃料,生物质燃烧过程会产生烟尘和灰渣。 ②涂胶:通过涂胶机将一定量利用脲醛树酯胶水均匀涂布于芯板表面。涂胶工序会有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 ③热压:涂胶后上热压机进行热压,热压温度控制在102~105℃左右,热压时间按理论厚度计每毫米50~60s受压时间,单位压力1.2Mpa~1.4Mpa。热压工序会有挥发性有机废气和噪声产生。 ④裁边、砂光:将热压好的胶合板裁剪规格板材,使板材整齐,并根据需求进行砂光等后处理工序,裁边、砂光过程将有粉尘、噪声和边角料产生。 ⑤成品:对胶合板成品进行质量检查,按照一定的规格进行打包,放入成品库中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①打圆、旋切:将外购的原木由传送带送至旋切机进行打圆、旋切等下料处理。旋切工序会有粉尘、噪声和边角料产生。 ②烘干:由于旋切后的单板含水率较高,必须将单板干燥到单板含水率在10%以下,本项目单板采用锅炉蒸汽间接烘干的方式。项目蒸汽锅炉燃料为生物质燃料,生物质燃烧过程会产生烟尘和灰渣。 ②涂胶:通过涂胶机将一定量利用脲醛树酯胶水均匀涂布于芯板表面。涂胶工序会有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 ③热压:涂胶后上热压机进行热压,热压温度控制在102~105℃左右,热压时间按理论厚度计每毫米50~60s受压时间,单位压力1.2Mpa~1.4Mpa。热压工序会有挥发性有机废气和噪声产生。 ④裁边、砂光:将热压好的胶合板裁剪规格板材,使板材整齐,并根据需求进行砂光等后处理工序,裁边、砂光过程将有粉尘、噪声和边角料产生。 ⑤成品:对胶合板成品进行质量检查,按照一定的规格进行打包,放入成品库中待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锅炉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1、锅炉系统排污水可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及绿化,不外排。 2、设备清洗废水主要为涂胶机清洗废水、暂存于干化池中,自然干化后定期清理池中干化渣,干化渣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冷却塔排污水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 4、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5、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削片、刨片等下料工序产生的粉尘,裁边、砂光等后处理工序产生的后处理粉尘,制胶、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锅炉烟气。 1、制胶废气经“冷凝回流+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甲醛、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B表4标准限值。 2、涂胶、热压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甲醛、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锅炉烟气通过水浴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下料粉尘、后处理粉尘均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收集到的涂胶、热压工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甲醛和非甲烷总烃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建设单位要按环评文件要求落实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固废: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除尘灰(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锅炉灰渣、沉淀池沉渣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边角料、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物质锅炉作为燃料;锅炉灰渣收集****肥厂;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肥厂。 2、危废废物。废胶渣、废活性炭、甲酸、烧碱的废包装,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均属于危险废物,应干戈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管理,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 3、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一期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①锅炉系统排污水 本项目一期锅炉系统排污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及绿化,不外排。 ②设备清洗废水 本项目一期设备清洗水主要为涂胶机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暂存于干化池中自然干化,定期清理池中的干化渣,干化渣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冷却塔排污水 本项目一期冷却塔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为节约用水,将冷却塔用水定期排污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④除尘废水 本项目锅炉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农肥,不外排。废气:本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为削片、刨片等下料工序产生的下料粉尘,制胶、涂胶、热压废气(甲醛、非甲烷总烃),裁边、砂光等后处理工序产生的后处理粉尘、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1)制胶废气 本项目一期制胶过程在反应釜中密闭反应,反应釜设置有冷凝器,对反应物料进行强制冷却回流至反应釜中。未冷凝气体再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2)下料粉尘 本项目下料环节主要包括削片、刨片工序。本项目一期刨片机配套有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生产车间内。 (3)涂胶、热压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胶水为环保型脲醛树脂胶(溶剂型),脲醛树脂胶的主要成分为甲醛、聚乙烯醇,因此项目在涂胶、热压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其中特征污染因子为胶水中少量的游离态甲醛。本项目在涂胶机及热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与制胶废气经过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同一根8m高排气筒排放。 (4)后处理粉尘 本项目后处理环节主要包括裁边、砂光工序。项目裁边机、砂光机等设备配套有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生产车间内。 (5)锅炉烟气 本项目一期设置一台2.1t/h锅炉,锅炉以生物质为燃料,锅炉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锅炉烟气经过旋风+水浴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3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我公司采取如下噪声控制措施:①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②定期检修清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③合理布置厂区位置,产生噪音较大的机械布置于室内; ④运输车辆采取适当的方式装料和卸料,慢速行驶及禁鸣笛等措施;⑤利用厂房隔声;⑥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固废:本项目一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除尘灰,锅炉灰渣,沉淀池沉渣;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渣,废活性炭,甲酸、烧碱的废包装、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一期在旋切、锯边过程会产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用于生物质锅炉作为燃料; 本项目对生产粉尘配套了布袋收集处理系统,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用于生物质锅炉作为燃料;本项目燃生物质锅炉灰渣经收集****肥厂;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采用旋风+水浴除尘器进行处理,沉渣及灰渣定期清掏****肥厂。 (2)危险废物 ①废胶渣 本项目一期废胶渣,废活性炭,甲酸、烧碱等原辅材料的废弃容器,废矿物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台账。 本项目设备检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用于设备润滑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一期生产设备检修维护过程产生得到少量含油废抹布、手套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生活垃圾 本项目一期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理。 |
| ①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本项目锅炉由4t/h燃生物质锅炉改变成2.1t/h燃生物质锅炉,生产、处置能力减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环境保护措施: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得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4.5.2.4排放口类型--单台出力10吨/小时(7兆瓦)以下且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以下锅炉排污单位的所有有组织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 本项目锅炉废气排气筒降低,但本项目锅炉废气排放口属于一般排放口,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③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中“5.2.2.1废气---若执行不同许可排放浓度的多台生产设施或排放口采用混合方式排放废气,且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监测混合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应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确定许可排放浓度。若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混合排放浓度确定要求的,则应执行各限值要求中最严格的排放浓度。” 本项目制胶废气与涂胶、热压废气经过同一套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同一条排气筒排放。根据排污技术规范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最严格的标准执行,因此,本项目综合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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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锅炉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1、锅炉系统排污水可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及绿化,不外排。 2、设备清洗废水主要为涂胶机清洗废水、暂存于干化池中,自然干化后定期清理池中干化渣,干化渣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冷却塔排污水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 4、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5、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 / | 本项目一期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①锅炉系统排污水 本项目一期锅炉系统排污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及绿化,不外排。 ②设备清洗废水 本项目一期设备清洗水主要为涂胶机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暂存于干化池中自然干化,定期清理池中的干化渣,干化渣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冷却塔排污水 本项目一期冷却塔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为节约用水,将冷却塔用水定期排污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④除尘废水 本项目锅炉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农肥,不外排。 | / |
| 1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削片、刨片等下料工序产生的粉尘,裁边、砂光等后处理工序产生的后处理粉尘,制胶、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锅炉烟气。 1、制胶废气经“冷凝回流+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甲醛、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B表4标准限值。 2、涂胶、热压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甲醛、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锅炉烟气通过水浴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下料粉尘、后处理粉尘均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收集到的涂胶、热压工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甲醛和非甲烷总烃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本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为削片、刨片等下料工序产生的下料粉尘,制胶、涂胶、热压废气(甲醛、非甲烷总烃),裁边、砂光等后处理工序产生的后处理粉尘、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1)制胶废气 本项目一期制胶过程在反应釜中密闭反应,反应釜设置有冷凝器,对反应物料进行强制冷却回流至反应釜中。未冷凝气体再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2)下料粉尘 本项目下料环节主要包括削片、刨片工序。本项目一期刨片机配套有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生产车间内。 (3)涂胶、热压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胶水为环保型脲醛树脂胶(溶剂型),脲醛树脂胶的主要成分为甲醛、聚乙烯醇,因此项目在涂胶、热压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其中特征污染因子为胶水中少量的游离态甲醛。本项目在涂胶机及热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与制胶废气经过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同一根8m高排气筒排放。 (4)后处理粉尘 本项目后处理环节主要包括裁边、砂光工序。项目裁边机、砂光机等设备配套有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生产车间内。 (5)锅炉烟气 本项目一期设置一台2.1t/h锅炉,锅炉以生物质为燃料,锅炉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锅炉烟气经过旋风+水浴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3m高排气筒排放。 | ①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房外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②有组织排放的综合废气中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有组织排放的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的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建设单位要按环评文件要求落实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我公司采取如下噪声控制措施:①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②定期检修清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③合理布置厂区位置,产生噪音较大的机械布置于室内; ④运输车辆采取适当的方式装料和卸料,慢速行驶及禁鸣笛等措施;⑤利用厂房隔声;⑥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 项目四周厂界外1m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1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除尘灰(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锅炉灰渣、沉淀池沉渣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边角料、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物质锅炉作为燃料;锅炉灰渣收集****肥厂;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肥厂。 2、危废废物。废胶渣、废活性炭、甲酸、烧碱的废包装,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均属于危险废物,应干戈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管理,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 3、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本项目一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除尘灰,锅炉灰渣,沉淀池沉渣;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渣,废活性炭,甲酸、烧碱的废包装、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一期在旋切、锯边过程会产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用于生物质锅炉作为燃料; 本项目对生产粉尘配套了布袋收集处理系统,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用于生物质锅炉作为燃料;本项目燃生物质锅炉灰渣经收集****肥厂;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采用旋风+水浴除尘器进行处理,沉渣及灰渣定期清掏****肥厂。 (2)危险废物 ①废胶渣 本项目一期废胶渣,废活性炭,甲酸、烧碱等原辅材料的废弃容器,废矿物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处置记录台账。 本项目设备检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用于设备润滑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一期生产设备检修维护过程产生得到少量含油废抹布、手套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生活垃圾 本项目一期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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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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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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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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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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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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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