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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07月(至)2026年08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市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技术服务采购 |
1.依据:《****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的通知》(全绿办〔2025〕9号)《****草原局 ****管理局 关于开展**市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工作的通知》(曲林联〔2026〕3号)文件要求及《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 2.普查方法:按照《古树名木普查与鉴定技术规范(试行)》要求,综合采用每木调查、全林调查、抽样调查、遥感调查等方法,摸清**散生古树名木和古树群的主要信息,开展普查数据统计分析,形成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成果。 3.普查对象:**市范围内分布于城市、乡村的古树名木,涵盖各类自然保护地及其他国有林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一)对已登记的224株散生古树及16个古树群(共计481株)开展更新调查,核实修正并补充完善相关调查因子。(二)对新发现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调查。本次普查预计涉及古树897株。 4.普查内容:对散生古树名木开展每木调查;二普中不符合古树群标准及城市内的古树名木按散生要求调查;核实纠正二普登记数据;调查古树群并绘制边界;人力可达区域古树群实施全林调查,偏远区域采用遥感、抽样等技术估算。调查项目包括:编号、树种、树龄、保护等级、树高、冠幅、胸(地)围、生长环境、生长势、照片、地理位置、受损情况、保护现状及其他信息。按《**省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技术方案》执行,形成目录、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及成果报告。 5.普查要求:对普查成果及数据录入的准确性负总责,所有普查数据须通过**省林草数据采集监测云平台完成标准化录入;配合开展进度自查与质量抽检对发现的数据问题需限期整改,若整改不达标,将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
是 |
90 |
2026年08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 **** |
| 2026年0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