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936,000.00元
合同包1:
服务类(****)
| 1-1 | 保险服务 | ******市2026年度城乡低收入人口商业医疗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 **市城乡低收入人口为经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城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农村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年度内住院、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合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 1.理赔时效承诺。承保机构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超时罚则:理赔超过承诺时限的,每超1个工作日,承保机构应按该案件赔款金额的1%向被保险人支付逾期利息(从超期第1天起算)。 2.专项服务团队。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专属服务团队,成员至少包括1名医学背景人员、1名理赔经验人员;提供7×12小时(每日8:00-18:00)服务热线,并在保险凭证、宣传单上明确电话号码;安排专人在每月10日前,梳理截至上月底的理赔数据,推送至市、区两级医保部门。 3.主动理赔机制。承保机构应每月从各区医保部门提取被保险人住院和门慢就医数据,筛选出合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的未报案人员,主动电话或上门联系,协助办理理赔手续。主动理赔率应达到100%(即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联系到位)。建立未决赔案清理制度,每月通报清理进度,年底未决赔案占比不得超过2%。 4.宣传与培训。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对市区医保部门专员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面向保障对象的集中宣传(如发放明白纸、入户张贴服务卡),确保每户至少收到一份理赔服务指南(内容包括理赔流程、所需材料清单、保障范围、赔付比例、热线电话及投诉渠道)。 5.投诉处理机制。设立投诉专线(与热线电话分开或明确按键指引),24小时内响应投诉,5个工作日内出具处理意见并反馈投诉人。按要求向采购人报送投诉处理情况汇总及满意度抽样调查结果(样本量不低于参保人数的2%)。 6.保密要求。对被保障对象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其他要求。承保机构应主动派员驻点或提供线上报案、代办、邮寄资料等渠道,确保理赔申请“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在条件成熟时,配合医保部门做好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 1年(2026.1.1—2026.****.31)经年度验收合格且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若因下一年度预算大幅变化或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保障方案调整,须重新采购或者终止采购。 | (1)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住院、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依次报销后剩余合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方案赔付,保险年度内给付金额不超过累计赔偿限额。 (2)如被保险人未参加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发生的符合本方案赔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按照现行标准的50%享受待遇。 (3)城乡低收入人口在申请本商业保险理赔前,如已申请民政部门临时救助的,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应减去临时救助金额,再按本保险方案予以赔付。 (4)在保险期内,如有增减被保险人,新增人数收取全额保险费,保险待遇从投保年度的1月1日起追溯支付;退减人数不退还已交保费,保险待遇延续至投保年度的12月31日。 (5)被保人涉及跨年度住院结算的,按照入院时间所属年度的保险责任及标准执行。 (6)投保前已有的疾病或意外伤害,在保险期内就医的医疗费用纳入商业保险报销范围。 | 936,000.00 |
合同包1: 苏明、 黄宝明、李欣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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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如为采购人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平台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按代理机构项目总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售标费)的10%收取平台服务费(中标人无需再支付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最低按1000元收取,核算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服务费最高不超过40000元,核算金额超出40000元的,按40000元收取)。
2.如为采购人自行发布的全流程项目,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使用转账方式向****公司交纳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项目金额25万元及以下按照固定金额1500元收费;项目金额25万元至50万元按照固定金额3000元收费,项目金额5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1%收费;项目金额200万元至3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9%收费;项目金额300万元至4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8%收费。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有串通、贿赂行为的必须按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4.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5.**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公司
账号:392********033975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一路支行
6.详见**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syzdprocurement.com)门户界面平台信息公示栏目,平台联系电话:136****6222
名 称:****
地 址:**市**区迎宾路城运大厦16楼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符女士
电 话:****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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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