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路以北、晓魏线以西地块(321****010281)位于**市****社区。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54875°,北纬:32.02373°。总占地面积200001m2。地块北至农田、南至农田、东晓魏线、西至农田。通过《**市练湖新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本地块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RB)、防护绿地(G2)用地。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
本地块2009年之前为林地、农田、水塘、道路;2009年,本地块土地性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内西侧新增一处农用辅房;2022年,地块内农用辅房拆除;2026年,地块内部分水塘干枯。
地块内主要为水塘、农田、林地、道路,水塘主要用途为种植莲藕、灌溉、水产养殖,从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地块本身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内无特征污染物。
地块外主要有****公司、******公司、****公司、丹****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丹****公司、养鸡场,其生产活动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影响,通过对各企业产排污情况分析,地块周边关注的主要特征因子为镍、铜、钴、锡、铁、铝、汞、铅、镉、砷、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二丁酮、氟化物、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二氯甲烷、氯乙烯、氨氮。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
在第二阶段调查过程中采用分区布点法和专业判断法相结合的布点方式,在地块内共布设27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布设对照采样点1个(6m)。经现场快速检测筛选,本项目共送检125个土壤样品(包括4个对照点样品和13平行样);地块内布设地下水采样井7个,深度6m,地下水对照点1个,采集并送检地下水样品9个(包括1个对照点样品和1个平行样);地块内布设底泥/地表水点位7个,采集并送检8个底泥/地表水样板(包括1个底泥/地表水平行样)。
土壤样品中共检出指标13项,包括pH、砷、镉、汞、铜、铅、镍、锡、钴、氟化物、石油烃(C10-C40)、1,2-二氯丙烷、1,2-二氯苯,检出的最大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应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中共检出指标12项,包括pH、砷、铜、镍、铅、镉、锡、铝、钴、氟化物、氨氮、石油烃(C10-C40),除氨氮外检出的最大值均小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限值及相应限值。
底泥样品中共检出指标11项,包括pH、砷、镉、汞、铜、铅、镍、锡、钴、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检出的最大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应筛选值。
地表水样品中共检出指标11项,包括pH、砷、铜、镍、铅、锡、铁、钴、氟化物、氨氮、石油烃(C10-C40),除氨氮外检出的最大值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限值及相应限值。
综上所述,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钻探、实验室分析等工作,得出:****二环路以北、晓魏线以西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满足地块规划为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