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玻璃钢制造项目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77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玻璃钢制造项目 | **市**区祁家镇贾双村 | **** | ******公司 | 位于**省**市**区祁家镇贾双村,租赁****公司闲置厂房,用地面积为3775m2。建设相同的4条玻璃钢瓦生产线,分两期建设,每期工程均为2条生产线、玻璃钢瓦生产规模500t/a(两期工程的总生产规模为玻璃钢瓦1000t/a)。 | 施工期 要认真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报告表》提出的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运行期 废气:4条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4套“集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系统处理后由1个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传播至敏感点处与现状背景值叠加后,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固废:1.危险废物:①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②原料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2.一般固体废物:①不合格玻璃钢瓦(次品)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处,定期外售给需求客户。②废边角料、③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处,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④除尘灰、⑤废布袋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处,定期****填埋场填埋。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