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分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标包(12、13)(项目编号:****)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分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分行辖内部分支行采购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具体内容如下:
| 标包划分 |
服务分行 |
含税估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限(年) |
成交人数量 |
| 标包12 |
**支行 |
36 |
3 |
1 |
| 标包13 |
**县支行 |
36 |
1 |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分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首次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4月23日18时00分至2026年4月28日18时00分(**时间)发售招标文件。至发售截止,本项目标包12、标包13无潜在投标人报名。
故本项目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并于2026年4月29日18时00分至2026年5月11日18时00分(**时间)发售招标文件(二次),期间标包12、标包13仍无潜在投标人报名。
本项目于2026年7月14日发布标包12、标包13公开招标公告(三次),2026年7月14日18时00分至2026年7月20日18时00分(**时间)发售招标文件。期间标包12有2家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其中1家于2026年7月21日递交了弃标函;标包13有1家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根据《****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中要求: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根据采购管理制度,如公开招标公告发出后,某标包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小于M+1家时(M为中标人数量),则应当进行二次招标。若第N轮(N 2)公开招标****人大于等于三家时,继续组织评审;只有两家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时,则与上述投标人进行磋商采购;只有一家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时,则与上述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标包12、13有效供应商进行谈判。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标包划分 |
服务区域 |
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
| 标包12 |
**支行 |
**** |
| 标包13 |
**县支行 |
****商贸有限公司 |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4.1公示期: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7日。
4.2发布媒介:本项****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n)、(http://www.****.cn/)及**经济信息网(http://www.****.cn/)上进行采购前公示,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公示期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孙阳、黄艳
电话:158****8438/182****0014
电子邮件:****@chinaccs.cn
地址:**省**市**区民主西路9号SOHO大厦1524-1526室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路369号
日期: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