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工程监理领域违法违规履职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业市场秩序,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教育作用,切实强化各监理市场主体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筑牢工程建设安全质量防线,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市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履行管理职责案
2026年4月,****建设局在开展监理行业专项整治中发现,**市某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朱某某存在未按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现场检查时总监未到岗履职且3月份实名制系统月考勤天数0天,不足8天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2026年5月,****建设局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以罚款2000元。
案例二:**区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履职不到位案
2026年5月,****建设局开展房屋市政监理行业专项整治排查时,发现**区某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项目总监未到岗履职,未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好现场安全生产职责。
上述行为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2026年6月,****住建局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以罚款5000元。
案例三:**县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履职案
2026年6月,****住建局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排查时,发现**县某一体化建设项目总监未按规定履职,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2026年7月,****住建局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以罚款2500元。
案例四:庐**海某项目存在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案
2026年6月,庐******发展局在开展监理行业专项整治中发现,庐**海某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外架整体搭设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未编制落地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等问题,监理单位存在对现场长期且明显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有相应履职措施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规定。2026年7月,庐******发展局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处以罚款20000元,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
下一步,全市住建系统将持续纵深推进监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严管严治、常态监管,对监理人员脱岗离岗、履职缺位、监管不力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查处。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及从业人员要以此次通报案例为深刻警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严格落实岗位职责,规范履职行为,切实发挥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控作用,全力保障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