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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农民统**置小区(板桥枫林二期)工程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山****公司 |
| 监测单位 | 中顾****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 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等文件要求,****于2026年7月7日在**市**区主持召开了农民统**置小区(板桥枫林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项目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8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东南/181****9113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