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分行押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分行押运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采购4家服务商为**、**、**、****分行辖内所有营业网点提供标准化、临时性武装守押服务。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 标包划分 |
估算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
| 标包1:****分行 |
87万元 |
常规守押服务费72万元 |
1 |
| 酒钢医院上门收款15万元 |
|||
| 标包2:****分行 |
119.7万元 |
常规守押服务费116.7万元 |
1 |
| ****收费站上门收款服务费3万元 |
|||
| 标包3:****分行 |
333万元 |
常规守押服务费288万元 |
1 |
| 跨县域临时守押45万元 |
|||
| 标包4:****分行 |
267万元 |
常规守押服务费252万元 |
1 |
| 代**缴拨款15万元 |
|||
(二)估算金额:806.7万元(含税)。
(三)服务期限:三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分行押运服务采购项目(**、**、**、**)于2026年7月6日发布首次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7月6日18时00分至2026年7月13日18时00分(**时间)发售招标文件。至发售截止,本项目各标包均仅有1家潜在投标单位报名。
故本项目于2026年7月14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并于2026年7月14日18时00分至2026年7月20日18时00分(**时间)发售招标文件(二次),期间各标包仍仅有1家潜在投标单位报名。
根据《****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中要求: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根据采购管理制度,如公开招标公告发出后,某标包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则应当进行二次招标。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N轮(N 2)某标包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只有2家时,可邀请上述2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若第N轮(N 2)某标包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只有1家时,可邀请上述1家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本项目各标包有效供应商进行谈判。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标包划分 |
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
| 标包1:****分行 |
**** |
| 标包2:****分行 |
**中****公司 |
| 标包3:****分行 |
**市太统****公司 |
| 标包4:****分行 |
甘****公司 |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4.1公示期: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7日。
4.2发布媒介:本项****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n)、(http://www.****.cn/)及**经济信息网(http://www.****.cn/)上进行采购前公示,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公示期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敏、孙阳
电话:139****9692/158****8438
电子邮件:****@139.com/****@chinaccs.cn
地址:**省**市**区民主西路9号SOHO大厦1524-1526室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路369号
日期: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