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中土示字〔2026〕0027号)

国土-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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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中土示字〔2026〕0027号)
中土示字〔2026〕0027号 2026年07月22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6.666666公顷 宗地坐落: **市古镇镇**东路
年限: 40年 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29199.9971万元 受让单位: ****
备注: (1)本宗用地已达净地出让标准。(2)本宗用地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上限133333.32平方米、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上限224024.56平方米。(3)竞投起始价、竞价增幅:本次上网竞价出让用地按楼面地价进行竞价,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2190元/平方米,即起始总价为29199.9971万元。拟设定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21元/平方米、竞投保证金人民币:14599.9985万元(按出让起始总价的50%设置),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不足部分,如竞得人逾期并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缴纳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没收已缴纳的定金。(4)价款支付方式:成交总出让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总成交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结转出让价款);第二期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65日内将剩余出让价款支付完毕。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竞得人所缴交的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合同定金,因竞得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入库。(5)土地交付及交付标准:2026年9月7日之前,****中心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约定标准,即按现状交付竞得人使用。(6)建设期限:开工时间设定为2028年9月6日前开工建设,竣工时间设定为2032年9月5日前竣工。(7)竞得人须于公开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出让文件要求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为支持用地加快开发建设,本宗用地在竞得人缴纳50%出让价款后10天内,****中心将土地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竞得人可凭出让合同、缴款票据、土地交付确认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剩余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缴纳完毕,凭全额出让价款的缴款票据、契税和印花税的完税凭证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及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税费缴纳的要求以税务有关规定为准。若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完成出让价款缴纳导致出让合同解除的,由出让人收回土地、没收合同定金或追收违约金,地上建筑物归出让人所有,出让人可要求竞得人拆除建(构)物并恢复土地原状。(9)竞买资金要求:竞买人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竞买本宗用地,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同时提交《资金来源承诺书》,****中心进行形式审查。竞买人承诺竞买资金(包括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为合规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违反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直至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纳入信用联合奖惩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二、公示期:2026年07月22日 至 2026年07月2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石岐区兴中道2号
邮政编码:5284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60-****805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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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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