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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扩产15万吨环保塑料制品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扩产15万吨环保塑料制品项目(二期工程)
地 点:**省**市**县营丘镇玄马路与坊昌路交叉口北300米路西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二期工程主要从事塑料清洗
联系人:丛总 联系电话:132****6930
公示时间: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8月19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