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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文件要求,现对 ******集团****公司**油田**区域零散气回收代加工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 )有关信息公告如下,****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油田**区域零散气回收代加工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概况:项目位于**金村乡崔塬村,**日处理5万立方米石油伴生气处理装置一套,配套建设控制室、消防泵房等功能性用房;建设CNG和混烃储罐、地下污水罐、污油罐等设施设备,完成绿化、硬化、消防、安全、环保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034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喜龙 电话:151****580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
**创诚****公司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1****386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