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7-22 10:05
目前****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及《****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煤矸石填沟造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区老鹰山街道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红线总用地面积7.67hm2,其中造地区域面积6.76hm2,设计最大堆高25m,最低堆渣平台设计标高为+1855.00,最高点设计标高为+1871.00,设计总堆矸90万m3。造地区场地布置挡矸坝、管理用房、洗车槽、地磅房、排水涵洞、盲沟、截水沟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老鹰山街道
联系人:穆岩 电话:135****254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贵****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开发区黔**路357****中心A2单元14层14号
联系人:付斌 电话:137****7316
邮箱:****88463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为第一次公示,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将进行第二次公示,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提出意见。
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