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2
根据《2026年**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试点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吕农办发〔2026〕12号)要求,为做好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试点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中心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主体的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申报前提
申报主体应在生产经营中注重先进技术应用和生产方式创新,具备良好发展潜力和示范带动能力;具有公益性社会化服务能力或联农带农基础。
优先条件:优先支持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推动关键技术和高产模式落地见效,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主体;优先支持开展自主研发,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实质性**关系的主体;优先支持带动农户数量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主体。
******社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与民主管理。依照《中华人******社法》等登记设立并运行2年以上;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与实际运营一致,有固****银行账号,参照示范章程并结合实际制定章程,未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2.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按期召开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对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
3.规范生产与财务管理。配备必要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成员账户健全,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总额不低于60%。广泛推行标准化生产,具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完善的生产、包装、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等记录制度。
4.联农带农与服务能力。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主要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年经营收入达到80万元,主要产品畅销,市场销售半径大,带动农户数量多,增收潜力大。
****农场申报条件
1.依法成立与数字赋能。已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且基础信息完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年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生产与管理技能,生产****农场标识牌。****农场“一码通”并注册使用“随手记”记账软件,财务收支记录完整,真实反映经营状况。
2.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有基本的生产配套设施及必要农业机械;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齐全,污染物排放达标;生产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3.适度规模与科技运用。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及管理能力相适应,年销售总额不低于20万元。严格按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完善生产记录档案;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质控技术。产业特色明显,发展潜力较大。
4.联农带农与示范效应。家庭农场人均纯收入超过所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农业净收入占总收益的80%以上。在科技运用、生产技能、经营模式、产品营销、管理水平等方面对周边农户示范效应强,有效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二、遴选流程
****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项目遴选公告,在前期摸底基础上,坚持优先原则,组织两类新型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申报主体不少于3家,****中心留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申报主体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县级中心经资料审核、实地查验,通过公开遴选确定拟立项主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建设主体,并报市级遴选结果。(注:原则上同一主****中心一个项目;自2024****中心项目的不得再承担本项目的建设;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或以前承担项目尚未验收的不得参与申报。)
三、支持标准与用途
(一)支持数量与标准
在**县遴选1家新型农******社****农场)作为提升试点,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社****农场)奖补20万元。
(二)支持建设内容
资金须紧密围绕建设目标,重点用于以下方向:
一是科技赋能与产学研**:支持主体开展农业关键技术研发、****基地建设,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机制,购买专利技术或开展联合技术攻关。
二是设施升级与产业延链:完善基础设施,购置农业机械及农产品保鲜、冷链、包装等生产所需设备;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建设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支持建设粮食烘干、仓储等设施。相关设备购置不得重复享受国、省购机补贴政策。
三是主体联合与品牌培育:支持同类产业主体抱团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主体组建联合体;支持注册商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创建活动;支持市场营销,营销网络建设,举办农产品推介会,开展实用技术及标准化生产培训等。
(三)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可用于项目主体从农业生产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支出,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购买一次性农资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财政补助资金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的80%。
若无合适项目主体,或项目出现无法实施情况,视情节严重采取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付资金,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一定限期内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实施申请(含主体介绍、拟建设内容、预算及资金使用计划);
****农场****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家庭农场“一码通”图片、家庭农场标识牌照片;
**社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社成员名册、农民**社成员出资清单;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经营权流转汇总表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选取流转面积较大的3份即可)
(五)新型经营主体2025年财务报表;
(六)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复印件;
(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由有意愿的新型农******社****农场)提出申报申请,将申报材料报****服务中心。报名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358-****800
附件:
2.**社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