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南片区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兰洋)
投入使用和处理的公示
广大群众:
为规范兰洋镇辖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建筑垃圾,提高**化利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政府统一规划,我镇已正式建成和启用西南片区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兰洋)。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厂位置
(一)具体位置:**市兰洋镇乌那路旁边,西南片区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兰洋)。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国卿 188****6868。
二、调配厂开放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每日8:00-11:30,14:00-17:30(非规定时段禁止进场,请提前规划清运时间,避免场地拥堵)。
三、接收范围
(一)本中转调配厂点仅接收(居民家庭装修、房屋修缮、旧房改造、工程渣土)产生的建筑垃圾(如砖瓦、碎石、混凝土块、废弃板材等)。
(二)严禁将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塑料、纸张等)、工业垃圾、危险废弃物(油漆桶、电池、化学品等)混入建筑垃圾中倾倒,一经发现将不予接收并依法处理。
四、堆放与运输要求
(一)运输车辆须全密闭覆盖,严禁沿途抛洒滴漏、产生扬尘污染,自觉维护道路及沿线环境卫生。
(二)倾倒作业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调度,在指定区域规范堆放,不得随意乱倒、占用通道,不得长时间堆积占用场地。
(三)坚持“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原则,请自行或委托合规车辆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暂存点,并支付相关建筑垃圾处理费用。
五、违规处理
根据《**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对于违规随意倾倒、未密闭运输、混投垃圾等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应责任。请广大群众、施工主体自觉遵守公告规定,共同维护兰洋整洁、有序、宜居的城乡环境。
六、电子联单申请流程
方式一: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海蓝建筑垃圾”进入小程序,在首页找点击“个人装修垃圾”入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建房、****商铺类型。点击“+”号,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提交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匹配运输企业,企业会主动联系您安排清运事宜。
方式二:通过“海易办”APP办理进入“海易办”点击首页→全部→生活服务→建筑垃圾清运电子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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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