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转让底价为约12798吨石灰岩整体转让底价,标的物总重量约12798吨。实际重量以提货时称重过磅为准,过磅设备由转让方就近提供,过磅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评估报告指标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拉运过程需符合环保部门、交警部门相关要求。请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现场道路运输情况,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物的运输途径的通畅,受让方需承担拉运离场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一切责任。请意向受让方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及现场情况。 2、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3、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本次转让标的物的石灰岩12798吨。标的物目前属于露天堆放状态,转让方不保证其指标的稳定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现场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后进行报名。转让方不负责对石灰石(尾料)进行破碎,标的成交后标的物的破碎、装运产生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由于本次转让标的重量为预估吨数,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交付。如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实际交接吨数少于预估吨数,转让方退还受让方多交的交易价款。 石灰岩原石补款金额计算公式=每吨评估单价4元x(1+增值率)x(实际交接吨数-预估吨数)。 石灰岩原石退款金额计算公式=每吨评估单价4元x(1+增值率)x(预估吨数-实际交接吨数)。 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x100%。 以上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因实际交接数量而调整。 6、标的勘验地点为******公司采场边坡治理越界区域,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现场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后进行报名,勘验联系人:贾伟东:185****4683,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 7、本次挂牌价为不含税价,资产转让后,转让方仅提供财政非税收据。 8、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标书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