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妇幼保健院增加执业地点的申请。经审核,****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基本标准,现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情况如下:
名 称:****保健院
类 别:妇幼保健院
地 址:**市**区聚财路观河苑1号楼一楼、201、301
诊疗科目:中医科
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
服务对象:社会
床位数:24
公示期限: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疑议,请与****社会事务科联系。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 系 人: ****服务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电话:0539-****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