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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9********455576G | 建设单位法人:王志强 |
| 宁进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
| ******口镇青年村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第一师十二团南****医院内 |
| 经度:81.298200 纬度: 40.50522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3 |
| 师市环审〔2023〕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7-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11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9********455576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129********455576G |
| ****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
| ****0100MA77QU7E95 | 竣工时间:2025-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26air5m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建设项目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二团南****医院内,总占地面积454.4m2,总建筑面积454.4m2。投资299.3****实验室改建及购置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具检测报告300份。 | 实际建设情况:本建设项目位于**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二团南****医院内,总占地面积454.4m2,总建筑面积454.4m2。投资299.3****实验室改建及购置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具检测报告300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采样 在受检单位现场,选择合适的采样介质及采样设备采集样品。 (2)样品的制备及处理 根据不同检测要求对样品进行预处理,使其符合检测的需要。制备及处理过程使用的化学试剂会产生废气,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自带管道汇集后经楼顶一套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后通过楼顶一根 1.5 米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部分试剂需要使用纯水进行配制,此过程会产生实验配制废水,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3)检验测定 根据不同检测要求,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检测分析。检验完毕后会产生实验废物及容器、废实验用具(一次性手套、吸管)。 (4)消毒:使用 95%乙醇对实验设备、****实验室进行消毒,95%乙醇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5)分析:对检测结果进行计算分析处理。 (6)检验报告:对结果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 实际建设情况:(1)采样 在受检单位现场,选择合适的采样介质及采样设备采集样品。 (2)样品的制备及处理 根据不同检测要求对样品进行预处理,使其符合检测的需要。制备及处理过程使用的化学试剂会产生废气,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自带管道汇集后经楼顶一套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后通过楼顶一根 1.5 米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部分试剂需要使用纯水进行配制,此过程会产生实验配制废水,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3)检验测定 根据不同检测要求,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检测分析。检验完毕后会产生实验废物及容器、废实验用具(一次性手套、吸管)。 (4)消毒:使用 95%乙醇对实验设备、****实验室进行消毒,95%乙醇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5)分析:对检测结果进行计算分析处理。 (6)检验报告:对结果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气。实验废气经“通风橱+千式化学过滤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通过采取实验过程在通风橱内进行,定期开窗通风等措施后,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实验室门窗或者通风口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以及实验器皿第三次和四次清洗废水(后二次)、生活污水。后两次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医院****处理站经化类池预处理+格栅井+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中间池+石英石过滤+活性炭过滤+消毒处理处理工艺处理后,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限值要求,经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干燥炉、马弗炉、通风橱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墙体隔声、加强内部管理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该项目****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首次和二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紫外灯管、废弃试剂包装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纯水制备滤芯、****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首次和二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紫外灯管废弃试剂包装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实验室用品收集后,****公司回收处理;纯水制备滤芯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气经“通风橱+千式化学过滤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通过采取实验过程在通风橱内进行,定期开窗通风等措施后,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实验室门窗或者通风口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已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后两次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医院****处理站经化类池预处理+格栅井+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中间池+石英石过滤+活性炭过滤+消毒处理处理工艺处理后,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限值要求,经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已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干燥炉、马弗炉、通风橱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墙体隔声、加强内部管理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项目已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综合利用要。纯水制备滤芯、****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首次和二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紫外灯管废弃试剂包装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实验室用品收集后,****公司回收处理;纯水制备滤芯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8426 | 0.0133 | 0 | 0 | 0 | 5.856 | 0.013 | |
| 2.9213 | 0.0323 | 0 | 0 | 0 | 2.954 | 0.032 | |
| 0.2921 | 0.0031 | 0 | 0 | 0 | 0.295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04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02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限值 | 本项目后二次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医院****处理站经化类池预处理+格栅井+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中间池+石英石过滤+活性炭过滤+消毒处理处理工艺处理后,经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限值 |
| 1 | 干式化学过滤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实验室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自带管道汇集后经楼顶一套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后通过楼顶一根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实验室门窗或者通风口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 1 | 设置1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首次和二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紫外灯管废弃试剂包装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已提供危废协议危废暂存场所已采取了相应的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并安装了监控设施、设置了双人双锁以及规范的环保标识标牌等。 | 本项目设置1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及实验器皿首次和二次清洗废水、废试剂、紫外灯管废弃试剂包装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已提供危废协议危废暂存场所已采取了相应的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并安装了监控设施、设置了双人双锁以及规范的环保标识标牌等。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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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