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专项工程施工分包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2026年07月16日发布的公开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更正如下:
1、原公告:“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16日18时00分至2026年07月21日23时59分(**时间,下****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入驻手册》。”电子标服务
变更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16日18时00分至2026年07月29日23时59分(**时间,下****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入驻手册》。”
2、原公告:“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标书代写
变更为:“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com/)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 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于2026年07月27日23时59****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变更为:“ 2.2.1 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于2026年08月04日17时00****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仍有效。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tb.****.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
2026年07月22日
| 项目名称 | **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专项工程施工分包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邀请招标 | 招采类型 | 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