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国旗台及旗杆工程实施,我单位(****)作为本工程的实施方,拟采用询价方式确定本工程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学国旗台及旗杆工程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9000.00元。
采购需求:**国旗台及旗杆。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功能供应商需满足如下要求:
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失信人主体名单。
三、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提交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全部材料内容拷贝至U盘,与纸质材料一并装入文件袋,进行封存保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实施方案、近3年类似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等)、资格要求承诺函、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响应文件需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签收后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提交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4日9点00分
地点:****
四、确定方式
评审小组对候选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候选单位中根据候选单位的报价,确定中选单位,在****公众号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日内,与我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五、其他说明
1、响应单位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及中选资格。
2、本次询价邀请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响应单位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陈晓坡
地址:**市**区明珠西路439号
联系方式:0953-****871
七、附件及说明(请扫二维码查看)
1.工程费用汇总表;
2.编制总说明。
编辑:陈晓坡
初审:马洪勇
复审:吴学军
审发: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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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