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点钞机采购项目如下,请各供应商依据公告要求制定投标材料参与该项目。
一、项目名称
****点钞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限额以下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1.采购数量:8 台 预算价:950 元 / 台,预算总金额:7600 元
2.采购需求:
(1)产品等级:符合国标 GB16999-2010,A 类或 B 类点钞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核心配置:双屏显示、智能语音播报、多重鉴伪、支持混点合计;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产品要求:全新正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检测证明;
(4)产品质保:叁年,叁年内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提供相应的免费维保服务。维保内容包含机械清洁保养、传感验钞系统检修、电气电路检查、故障应急、配套服务;一年1次巡检。包含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三年定期上门维护服务。
承诺材料: ① 承诺所报价格包含设备款、运输、安装、税费、维保、利润等全部费用; ② 承诺所供设备为全新正品,符合 A 类 / B 类标准及双屏、语音、多重鉴伪、混点合计功能要求; ③ 承诺维保服务内容与一年 1次巡检。
★注:
1.相关证明材料为必须提供,否则视为废标。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且不限于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
2.承诺材料需盖章且为必需提供的投标材料,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材料(壹份)
报价单:供应商需提供第一次和第二次两份报价单,具体要求见以下备注。
★备注:1)报价单格式自拟;2)第二次报价单需密封放进投标材料内,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启;第二次报价可以等同于第一次报价,但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整个投标材料按无效处理;若未提供则视两次报价相同。
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证明原件。
★注:以上材料需盖章且为必需提供的投标材料,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按无效投标材料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包含)5 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提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包含)5 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标书代写
密封要求:以书面形式盖章密封,在规定期限内送至(或邮寄)我单位,逾期不予受理。外包装上须注明:“****点钞机采购项目 + 联系方式”(没有盖章密封的不予接受)。
提交地点:********监察室 王主任 0555-****032
项目联系人:财务科 杨主任 0555-****008;
采购部 蔡主任 0555-****006
七、评标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
八、特殊情况处理
因本项目属于限额以下自主采购,若满足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按下列特殊情况处理:
1.满足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至少有两家;
2.采购人也可认定缺乏竞争性而选择重新采购。
九、中标公示
自公告响应截止时间起一周内完成评标并发布中标公示。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