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拟对安徽埃洛伊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及加工6万吨金属新材料制品项目 (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审批
安徽-铜陵-义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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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点:****中心 联系电话:0562-****515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生产及加工6万吨金属新材料制品项目(一期)

****开发区

****

******公司

****开发区购置土地16413.25m2,一期建设年产6万吨金属新材料制品项目,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各项生态环境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万吨金属新材料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一期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一)废气: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项目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槽边+顶吸抽风系统”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处理,排气筒排放;拉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排气筒排放。通过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氯化氢、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NOX还应满足**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20年**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废水: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完善给排水系统。各类生产废水分质分类收集至相应的污水处理单元进行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盐酸酸洗废液、石灰槽渣、草酸槽渣、草酸酸洗废液、磷化槽渣、磷化废液、皂化槽渣、皂化废液、污泥、废滤芯、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危废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情形主要为物料泄漏及火灾/爆炸伴生事故造成污染。通过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做好泄漏的日常监控,源头避免事故;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270m3应急事故池,****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协调联动,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