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一、合同编号: ****-001-001
二、合同名称: **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 158****2858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省**市**区宁山中路42号(1-27-1)
联系方式: 138****36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 核查监测对象 对监测企业进行核查,重点关注生产原辅料及生产全环节是否产生重金属(GB 15618 中的 8 种重金属)或者地下水易迁移污染物(六价铬、卤代烃和苯系物等),并存在污染物随大气、地下水或地表水等途径迁移进入周边土壤或地下水的风险。 2、基础信息调查 采取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利用**市环境监测工作中已有的企业调查信息。资料收集包括自然环境信息、企业及周边基本信息、污染管理信息、迁移途径信息、历史调查监测信息。并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资料进行补充,并核实已收集资料的准确性。 通过收集分析资料,初步判定土壤污染特征因子和迁移途径。明确调查对象所属污染影响类型,即大气沉降影响型、水迁移影响型和运输途径影响型。 3、 监测方案的编制 根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及区域土壤监测和调查项目技术要求,编制项目监测技术方案,包括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数据分析和成果集成的内容,且所有方案均需通过专家评审。 4、 开展监测调查 根据通过专家评审方案内容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工作,包括采样点定位、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数据分析工作。在开展监测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成果集成 开展监测数据和质量控制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土壤环境质量。
履约要求: 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履约期限: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肖世盛,宋丽君,雷凤玲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