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共体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降低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各成员单位临床诊疗耗材安全、稳定、规范供应,****卫健委《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永卫字〔2024〕34号)相关规定,结合全县医共体临床实际使用需求,现就永**医共体2026年第一批医用耗材(器械)采购项目开展询价采购工作。诚邀符合资质要求、履约能力优良的潜在供应商,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自愿参与本次询价并诚信让利,现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永**医共体2026年第一批医用耗材(器械)采购项目
2.采购明细:本次采购耗材具体品类、规格参数、采购要求等详见附件《采购耗材目录清单》。
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主体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3.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仓储、运输、售后保障设备、场地及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满足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供货需求;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定的其他准入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对应品类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经营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可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省****管理局官方网站有效查询截图,所有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全部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资质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
3.须提供完整有效的产品授权文件:生产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函;区域总代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区域总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其他流通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针对本采购项目的专项代理授权函,授权链条完整、合法有效。
1.供货期限:合同服务期限1年(含试用期)。
2.风险责任承担:供货期间,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及产品生产企业全额承担;如遇国家、省、市医保集采及各类耗材价格调整政策,相关价格调整风险及配套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生产企业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及经济损失。
3.报价要求:本次采购采用单品单价报价模式,供应商填报的单价须包含产品成本、包装、运输配送、税费、售后质保、质量风险赔付、应急供货等项目全部费用,采购方无需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价格动态调整:合同履约期内,****医保局及上级主管部门耗材集采、限价、调价等政策调整,纳入集采品类严格执行集采官方价格;未纳入集采品类,对比原成交价格与政策调整价格,按两者最低价执行。
5.供货保障及违约处理:供应商中选后,须全程保障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耗材稳定供应,严禁无故断供、延迟供货、擅自涨价、降低产品质量标准。若出现上述违约行为,将纳入永**医共体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其参与县域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项目,并依法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17:30,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一律视为无效响应,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邮寄地址:****卫健委一楼****服务中心118室。
3.联系方式:联系人袁小兰;联系电话:139****8250
4.报名所需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2)符合要求的完整产品授权文件及生产企业资质资料;
(3)纸质版报价清单,严格按照附件1目录顺序填报,不得调整目录排序、删减或更改采购品类;
(4)公告明确要求提供样品的耗材,须将样品与纸质报名资料同步递交或邮寄。
5.开标安排:本次开标工作于报名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为保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医疗机构器械管理、纪检工作人员,县卫健委、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及供应商代表现场见证监督。标书代写
本次询价采购在严格保障产品质量、满足全部实质性采购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评审法。供应商可自主响应本次采购目录内单个或多个耗材品种,各品种独立评审。对应品种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该品种第一推荐成交供应商,报价第二、第三的供应商依次列为备选成交供应商。
附件:采购耗材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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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