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业务服务相关的补充力量。主要设置在医疗、护理、放射、药剂、收费等岗位,协助临床、公卫、护理、医技、****医院服务工作,****医院正常运行和稳步发展。现采购****所需的医辅服务。
二、相关标准:1、岗位需求见下表
| 序号 |
岗位 |
具体要求 |
数量 |
| 1 |
临床医疗辅 助岗位 |
年龄在5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相应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4 |
| 2 |
临床护理辅 助岗位 |
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持有护士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报名)。 |
10 |
| 3 |
医学影像辅助岗位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 4 |
药械辅助 岗位 |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初级(士)及以上职称。 |
2 |
| 5 |
收费辅助 岗位 |
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具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
3 |
| 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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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岗位整体要求
所有岗位聘任需要具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并且符合采购人人事聘任的相关要求。
三、技术规格:1、岗位考核
1.1采购人有权试用医辅岗位新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为期1个星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与中标人进行确认,中标人方可安排其正式上岗。
1.2采购人按照《医辅岗位外包服务履约考核评分细则》及规章制度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90分及以上,按当月服务费100%标准核算;考核结果低于90分的,按每下降1分扣减当月服务费1%标准核算。因考核分数减付的服务费,采购人将作为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中标人员工。供应商应建立医辅岗位服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每月定期对医辅岗位服务人员逐一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采购人确认。对于不具备岗位服务能力、考核不合格的医辅岗位服务人员,供应商应予以及时替换,确保采购人工作的正常开展。医辅岗位外包服务履约考核评分细则如下:
| 《医辅岗位外包服务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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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 类别 |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 岗位 管理 (30分) |
考勤管理(10分) |
根据岗位职责定岗定人,服务人员有缺编情况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时,扣3分;因缺岗时间长,对正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
| 迟到、早退、缺勤、脱岗,在岗期间不遵守劳动纪律,扣2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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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资质 (5分) |
存在相关服务人员无证上岗以及工作能力未达到岗位要求现象,扣3分/人次,并予以调换和培训。 |
|
| 人员流动 (5分) |
月度人员流动率大于10%小于15%,扣4分;人员流动大于15%,或出现漏报、瞒报采购人,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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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容面貌 (5分) |
仪容仪表端庄,统一着工作服上岗,佩戴胸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不按要求着装、衣冠不整、未佩戴胸牌、精神不佳者,扣2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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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态度 (5分) |
与服务对象交流礼貌、热情,发生争执每次扣2分;造成恶劣影响, 每次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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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事件经认定属实, 每次扣2-5分;处理不及时,并构成影响的, 每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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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 质量 (30分) |
综合管理 (30分) |
1.遵时守纪,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聊天、脱岗、吃东西等,酌情扣1-2分/人次。 |
| 2.业务熟练,熟知科室所在楼层、位置及本科室工作内容,如不清楚,酌情扣2-3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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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能够准确回答,表述规范,如不能准确回答,酌情扣2-3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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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主动维持就诊秩序,如未做到,酌情扣1-2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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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团结协作,无与医护人员或患者发生争执的现象,如有,酌情扣2-3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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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有节能意识,能随手关灯,主动维护院内设施、及时报修,如未做到,酌情扣1-2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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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按时召开班会、总结会、提交各类报表,如未做到,酌情扣1-2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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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合理安排班次,布置任务并进行分工,如未做到,酌情扣1-2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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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及时上报工作区域内的问题,未完成当日工作或交接不清,如有,酌情扣2-3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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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旷工,如有,酌情扣2-3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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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积极配合完成各项会议、活动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空调、卫生、设施等,响应不及时、拒不配合或出现差错事故,每项扣2-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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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每月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对满意度低于90%的岗位,酌情扣1-2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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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 管理 (40分) |
制度建设 (10分) |
1.完善制度建设,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考核制度等不健全,档案管理不到位,每项扣2分。 |
| 2.存在对规章制度规定在实践中的造假行为, 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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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工作中未按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实施, 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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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整改项目限时未达标,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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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预案 (10分) |
未制定或更新相关紧急情况预案,每项扣3分。(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险火灾、停电、设备故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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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处置 (20分) |
1、服务过程造成火情、跑水、断电等事故或其他重大服务失误,酌情扣5-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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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未按照预案处理,或处置不完善,酌情扣2-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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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项 |
加分项 |
1.圆满完成重大任务 2.为会议保障加班加点(按加班时长计) 3.有效预防处置事故 4.会议管理有突出表现、提出创新性举措 以上情况每次可酌情加1~5分 |
| 减分项 |
其他未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酌情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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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供应商医辅岗位服务人员需按照采购人管理要求参加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考试考核,****医院管理制度与考试考核结果对中标人予以奖罚,中标人对参加考核的服务人员予以奖罚。
1.4岗位管理服务要求:
(1)医辅岗位外包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各类政策性罚款,社会形象好。如涉及安全事故、政策性罚款,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照采购人规章制度处理,涉及扣款、赔偿的,从医辅岗位外包服务费中扣除。
(2)医辅岗位外包服务期间,按质按量完成管理服务内容,有效避免医辅岗位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投诉、纠纷。如发生投诉、纠纷事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照采购人规章制度处理,涉及扣款、赔偿的,从医辅岗位外包服务费中扣除。
(3)成交供应商需做好人员储备工作。成交供应商医辅岗位人员在岗期间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病事假、产假等),成交供应商需及时安排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替班人员;采购人提出医辅岗位需求时,需在30个自然日内安排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上岗,确保采购人正常的工作秩序;;成交供应商医辅岗位人员提出辞职申请的,成交供应商需在其离岗前30个自然日安排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到岗试用。否则,采购人将按照缺岗时长和成交岗位服务费标准的2倍从医辅岗位外包服务费中扣除。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专业的医疗管理团队,对医辅岗位服务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激励和考核管理等。
★2、稳定、持续的医辅岗位服务人员储备,医辅岗位服务人员招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招录任务;应于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的需求于30个工作日内将医辅岗位人员安排到位,供应商须对医辅岗位服务人员到位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与医辅岗位服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动合同管理、档案管理,所有医辅岗位服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4、为医辅岗位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转移或合并社保关系以及社保年审、稽核、变更、咨询、解读;承接医辅岗位服务人员党组织关系。
5、医辅岗位服务人员因工受伤和工亡事故处理以及待遇申办,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与经济赔付。
6、医辅岗位服务人员因休年假、病假、婚假、丧假等或因工受伤等情况,依法承担其假期工资、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时医疗补助金。
7、医辅岗位女员工生育期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医辅岗位服务人员非因工死亡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如丧葬费、补偿金)。
9、与医辅岗位服务人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法产生的经济补偿。
10、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1、医辅岗位服务人员须完成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评为重度心理问题的,中标人不得安排至采购方从事医辅岗位服务工作。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标准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执行。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项目验收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办法:
1.1付款人:****;
1.2付款方式:
(1)采购人委托事项的临床医疗辅助岗位、临床护理辅助岗位、医学影像辅助岗位、药械辅助岗位及收费辅助岗位,采购人每月按核定的人数、在岗服务天数及考核结果进行服务费用结算。(2)本项目人员值班加班费、手术补助费未计入预算金额,另行据实结算。(3)每月费用结算日为次月10日前,核算金额经双方确定无误后中标人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次月15日前采购人将上月费用打入成交供应商账户,如遇法定节假日,费用支付可适当顺延。
2、医辅岗位的需求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如社保基数等遇政策调整,****政府规定的调整时间与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4、医辅岗位若有特殊需求时,岗位服务费标准可由双方另行商议。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