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部购买劳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投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1日
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一)申领时间: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日历日)”
更改为:“(一)申领时间: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日历日)”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2日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 09:30”标书代写
更改为:“(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2日 09:30”标书代写
“七、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09:30”标书代写
更改为:“(一)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30”标书代写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无”
更改为:“(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服务许可证。
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尔熵
移动电话:193****6068
地 址:**省**市**区
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曾军
移动电话: 189****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