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征地法定公告 | |
| 2026-06-25 | ||
| ****规划局 | 生成日期:2026-06-25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键词: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村委会农民集体、小关组、叶庄组、水库组、邵洼组、**组、路边组、桥湾组、圣庄组、坑洼组、王院组、王庄组、新桥组、半卜组、卢冲组、虎头组、胡庄组、钱院组、杨庄组、杨塘组、陈庄组、**组、杨桥组;旵冲村委会农民集体、束庄组、黄庄组、叶庄组、虎咀组、姚庄组、**组、塘洼组;台庄村委会农民集体、大平组、河冲组、**组;**村委会农民集体、黄金组、联合组、龙塘组、调庄组、黄庄组、古楼组、**组、月塘组、东咀组、姚庄组、祖庄组;卅铺村团山组、天鹅组;**村委会农民集体、长洼组、元瓦组、鲁板组、粉屋组、河边组、墓园组、江老屋组、梅咀组、桂元组、陈畈组;龙头村委会农民集体、铁门组、马坟组、黄力组、婆岗组、**组、柿树组、响堂组、三塘组、杨庄组、石牛组、界西组、界牌组、西庄组;百岭村委会农民集体、徐湾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村委会农民集体、小关组、叶庄组、水库组、邵洼组、**组、路边组、桥湾组、圣庄组、坑洼组、王院组、王庄组、新桥组、半卜组、卢冲组、虎头组、胡庄组、钱院组、杨庄组、杨塘组、陈庄组、**组、杨桥组;旵冲村委会农民集体、束庄组、黄庄组、叶庄组、虎咀组、姚庄组、**组、塘洼组;台庄村委会农民集体、大平组、河冲组、**组;**村委会农民集体、黄金组、联合组、龙塘组、调庄组、黄庄组、古楼组、**组、月塘组、东咀组、姚庄组、祖庄组;卅铺村团山组、天鹅组;**村委会农民集体、长洼组、元瓦组、鲁板组、粉屋组、河边组、墓园组、江老屋组、梅咀组、桂元组、陈畈组;龙头村委会农民集体、铁门组、马坟组、黄力组、婆岗组、**组、柿树组、响堂组、三塘组、杨庄组、石牛组、界西组、界牌组、西庄组;百岭村委会农民集体、徐湾组范围内。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S19**至**高速公路**至**段(**市段)项目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在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预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村委会农民集体、小关组、叶庄组、水库组、邵洼组、**组、路边组、桥湾组、圣庄组、坑洼组、王院组、王庄组、新桥组、半卜组、卢冲组、虎头组、胡庄组、钱院组、杨庄组、杨塘组、陈庄组、**组、杨桥组;旵冲村委会农民集体、束庄组、黄庄组、叶庄组、虎咀组、姚庄组、**组、塘洼组;台庄村委会农民集体、大平组、河冲组、**组;**村委会农民集体、黄金组、联合组、龙塘组、调庄组、黄庄组、古楼组、**组、月塘组、东咀组、姚庄组、祖庄组;卅铺村团山组、天鹅组;**村委会农民集体、长洼组、元瓦组、鲁板组、粉屋组、河边组、墓园组、江老屋组、梅咀组、桂元组、陈畈组;龙头村委会农民集体、铁门组、马坟组、黄力组、婆岗组、**组、柿树组、响堂组、三塘组、杨庄组、石牛组、界西组、界牌组、西庄组;百岭村委会农民集体、徐湾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预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政府,
联系人:刘赟 ,联系电话:156****7325。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桐征预告〔2026〕13号) .pdf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