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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政府令第277号)的要求,结合有关工作实际,我局拟对2018年7月17日印发的《****水务局关于我局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进行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单位提出时加盖单位公章,公民提出时由本人签名)。
一、征求时间
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22日
二、征求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发送邮箱:qyslj_nsk@gdqy.****.cn。
2.信函至**省**市**区鹿鸣路八号之九****农水科。联系人:姜敏,联系电话:0763-****810,邮政编码:511518。
附件:****水务局关于我局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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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