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百千万工程”,适应新发展定位,优化**古寨文旅产业配置,推动**镇城乡融合与高质量发展,我镇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组织开展CZ-CA-13-09单元详细规划调整和地块开发细则调整、编制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市**区**镇CZ-CA-13-09单元详细规划、**市**区**镇CZ-CA-13-09单元04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市**区**镇CZ-CA-13-09单元06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市**区**镇CZ-CA-13-09单元07街坊地块开发细则。现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上述规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合理性,现将该规划草案进行公告,请公众参阅,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事项:
《**市**区**镇CZ-CA-13-09单元详细规划》草案;
《**市**区**镇CZ-CA-13-09单元详细规划04街坊地块开发细则》草案;
《**市**区**镇CZ-CA-13-09单元详细规划06街坊地块开发细则》草案;
《**市**区**镇CZ-CA-13-09单元详细规划07街坊地块开发细则》草案;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8月20日,公示期30天。
三、公示地点:
****政府政务公开栏、****政府公众网http://www.****.cn/。
四、意见反馈方式:
对规划草案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为更好的开展编制工作,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通讯地址:**市**区**镇市头村府****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8-****206
电子邮箱:****@126.com
联系人:马同志。
附件:1. **市**区**镇CZ-CA-13-09单元详细规划-法定文本(公示稿);
2. **市**区**镇CZ-CA-13-09单元详细规划-单元传导控制图则(公示稿);
3. **市**区**镇CZ-CA-13-09单元04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公示稿)。
4. **市**区**镇CZ-CA-13-09单元06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公示稿)。
5. **市**区**镇CZ-CA-13-09单元07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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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