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经营范围含化粪池清理、粪便清运、环境卫生服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备注: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政府指定粪便消纳站、污水处理厂签订的处置合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污泥/粪渣转移联单样本(复印件)。
2.具备相关业绩: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未写合同签订时间的视为无效合同),为类似项目提供垃圾清运及相关服务的,合同总金额需在5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真实性证明材料(对应合同任一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能证明合同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加急标书代写
备注:合同金额为累计计算,同一项目合同金额按照最高金额仅计算一次;如投标人50万元金额组成为一个合同,仅提供一个合同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如投标人50万元金额由多个合同组成的,需分别提供对应合同的真实性证明材料。请参选单位注意提供的业绩证明是否明确合同签订时间,若未写合同签订时间的视为无效。
3.需提供5名人员专项职业能力技能证书与安全生产****公司名称一致),化粪池清掏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持有有限空间特种作业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制定化粪池清掏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格式自拟),提供通风、气体检测仪、救生三脚架、防毒面罩等应急救援器材清单及照片。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日起前六个月的在参选单位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4.具备垃圾清运车辆,自有5m3勾臂式垃圾清运车不少于5辆,自有箱体容积12m3以上、总质量大于15吨的垃圾压缩车(或飞蛾勾臂式垃圾车)不少于2辆(上述自有车辆均需提供行驶证、购买发票复印件),提供不少于1辆的自有吸污车辆产权证明(化粪池清掏车辆)。
注:提供的驾驶证、车辆购买的主体需为参选单位。
5.本项目有高空作业需求,自有技术人员中,拥有高空作业人员证书的须不少于1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技术人员在投标日起前六个月的在参选单位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6.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书,格式自拟,****公司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含车辆停放区、工具存放区、应急救援器材存放区),并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无虚假陈述。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参选单位提供业绩证明的名称需与参选单位名称一致。
(2)若在采购单位黑名单中的参选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说明:是否在采购单位黑名单中参选单位应自行了解,若中选后,参选单位在采购单位黑名单中,将取消参选单位中选资格,采购单位有权确定第二中选候选人为中选单位或重新比选。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7月22日 至 2026年7月28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由竞选人在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行采家(https://www.****.com/)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本次比选为线下评审,需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保证金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入采购人账户。
(二)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7月28日 14:00加急标书代写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6年7月28日 14:30加急标书代写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两江新区寸滩街道远航大道88号水港综合服务大楼A栋509室加急标书代写
谈判时间: 2026年7月28日 14:30
谈判地点:**市两江新区寸滩街道远航大道88号水港综合服务大楼A栋509室
1、采购人:****
采购经办人:吴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9853
采购人地址:**市两江新区寸滩街道远航大道88号水港综合服务大楼A栋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