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6年度租用摩托车考场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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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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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队2026年度租用摩托车考场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省**县榴城镇遇春路西侧

成交报价:科目二12元/人,科目三21.8元/人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大队2026年度租用摩托车考场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充分利用社会**提升摩托车驾驶人考试能力,满足本县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业务需求,拟租用摩托车社会化考场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结合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采1+1+1模式,期满前一个月由采购人对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经考核合格,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续签合同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年。参照财政部《关于推****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政府采购合同。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过电子邮箱(****@163.com)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现场递交。按成交结果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由投标时确认的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亲自递交。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榴城镇**路226 号

联系人:郭怀亮

联系方式:177****6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花园湖名邸东门面008号

联系人:钱凯旋

联系方式:159****5478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2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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