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供电段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维修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供电段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维修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状态,提升火灾扑救及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按照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办公厅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管理部7号部令)、《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要求,落实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委托具有专业消防设备设施检测维修的路外机构,对我段管内50处七氟丙烷气体系统、11处消防泵房(含1处消防控制室)水联动控制灭火系统,以及部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及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进行全覆盖检测维修,并出具检测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市场主体身份。 (1)需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2)报价人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铁路项目开具的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 (3)此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 (4)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5)此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5年至今连续6个月企业缴纳税收证明和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报价人需****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每年都需提供,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2)报价人需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每年都需提供,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三年的类似消防检测业绩合同,发票证明】。 5、报价人应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 6、人员证书要求。 (1)报价人须提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近1年的社保记录证明。 (2)报价人须提供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或中级技能以上职业方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或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维保中级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近1年社保记录证明。 (3)报价人应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 (4)拟派人员应明确到人,人员应符合国家检测人员资质要求,不得中途更换人员。 (5)拟派人员需要有上岗安全培训资料。并同时经过招标单位安全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7、信誉要求: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消防安全服务不良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8、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管理部发布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关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条件; (1)检测报告: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报告。 (2)质量要求: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经验,所有仪器设备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需提供仪器计量认证报告和资质申请文件中所需的所有设备设施发票;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体系证书。 9、****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经验,所有仪器设备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需提供仪器计量认证报告和资质申请文件中所需的所有设备设施发票;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体系证书。 11.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其 它: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义需要澄清,或认为技术参数中存在排他性和不合理条款的,须在本项目谈判3天前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在谈判1日前回复。谈判前如供应商未提出书面疑义,视同供应商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各项要求。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省**市**区**大街15****办公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6年7月22日15时00分起至2026年8月1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5日13时50分(**时间),地点为**省**市**区**大街15****办公室。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6年8月5日14时00分(**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省**市**区**大街15****办公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省**市**区**大街15****办公室
电话:180****5890
项目联系人: 燕先生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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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