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编制服务等事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1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7月27日15:00标书代写
二、更正信息
原招标文件:
1、参照 长财评综〔2023〕12 号关于印发《****中心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指南》的通知,报价最终费率不得超过文件对应费率上限。
报价分类:投标人需针对200万(含200万)以下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报出预算编制服务费率折扣率。
现更正为:
参照 长财评综〔2023〕12 号关于印发《****中心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指南》的通知,报价最终费率不得超过文件对应费率上限。
报价分类:投标人需针对200万(含200万)以下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报出预算编制服务费率。
2、原招标文件:
(包1)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1 |
投标报价 (20分) |
投标报价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费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标书代写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费率÷投标报价费率×20标书代写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
现更正为:
(包1)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1 |
投标报价 (20分) |
投标报价一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费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标书代写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费率÷投标报价费率×10标书代写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
| 投标报价二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费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标书代写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费率÷投标报价费率×10标书代写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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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疑问及质疑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变更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
联系地址:**市**新区樊陈路102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0-****313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楼区王家河****花园D****商铺)
联系人:陈兴
联系电话:073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