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科学编制《**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乡村**产业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落实方案》),我局已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地进行了调整、增删。现依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及《******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规定,就《落实方案》新增项目用地有关情况,再次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3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共7天
二、公示方式
政府网站和现场张贴公示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公示意见或建议必须于2026年7月29日前以书面或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给****,逾期不再受理。
1.电子邮箱:****@126.com
2.电话/传真号码:075****9829
3.邮寄地址:**区华南大道31号****3楼国土空间规划股(收),邮编:514071(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乡村**产业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字样)
特此公示。
附图
1.落实前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
2.落实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
****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