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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南》相关要求,我市对市本级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和各县(市、区)人社局推荐上报符合A级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工资福利和劳动关系科反映。
受理电话:0915-****650
附件:**市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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